我国拟修法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
记者20日从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获悉,国拟股票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修法证券法(修订草案)提出,证券经营机构、允许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从业人员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从业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证券从业人员,应事先申报本人及配偶证券账户,买卖并在买卖证券完成后三日内申报买卖情况。国拟股票
修法标签:证券|从业人员责任编辑:陈子汉 陈子汉本文地址:http://eioity.hrtwrk.com/html/13b9339905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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